您现在的位置:学校首页-->组织部人事处-->人才招聘
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诚聘优秀人才公告

    为继续实施人才强校战略,更好满足学科专业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,经学校研究决定,2011年学校公开招聘若干优秀博士从事教学工作。学校将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选聘优秀人才加盟。

    一、应聘人员基本要求
    1.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、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,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强。
    2.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具有高度的责任感,事业心强、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。
    3.专业知识扎实,有较强的语言、文字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。
    4.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拼搏奉献精神。
    5.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

   二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
   三、有关待遇
    1.安家费
    学校给予引进的博士8万元的安家费,安家费分三期拨付,第一年拨付50%,第二第三年各拨付25%;一次性给予引进的硕士1万元安家费。
    2.科研启动经费
    学校对引进的博士资助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(理科类博士的科研启动经费为6万,文科类博士的科研启动经费为3万),分两期拨付,第一、第二年各拨付50%。科研启动经费主要用于从事创新性研究、重大科研课题的预研、实验室建设等。
    3.职称待遇
    没有副高职称的博士,在聘任副教授职务之前,校内享受副教授待遇;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,经考核业务上达到教授学术水平的,在聘任教授职务之前,校内享受教授待遇;没有讲师职称的硕士,在聘任讲师职务之前,校内享受讲师待遇。
    4.配偶安排
    学校对引进博士的配偶可优先安排工作。符合进编条件的,报上级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;不符合的,无正式工作的,学校予以安排适合的岗位,按照人事代理聘用人员享受待遇。
    5.校内津贴
    根据个人的条件、工作业绩和承担的工作量等,按学校校内津贴办法的有关规定,享受校内津贴。

    四、联系方式
    地址:桂林市信义路21号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办公室 
    邮编:541001
    联系人:黎老师  
    联系电话:0773-2582838
    电子邮箱:rsc@mail.glnc.edu.cn

©2011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宣传部 All rights reserved.